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,也就是大家常说的“工作签证”,那么想要申请“工作签证”,外国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?是否可以不申请“工作签证”直接工作?
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须具备哪些条件呢?
根据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》第七条,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具备下列条件:
1. 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;
2.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;
3. 无犯罪记录;
4. 有确定的聘用单位;
5.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。
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,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,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。
什么是“非法就业”呢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属于非法就业:
1. 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;
2. 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;
3. 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,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。
“非法就业”有什么危害呢?
外国人非法就业违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,冲击和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就业环境,极易衍生其他违反犯罪活动,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风险隐患。
外国人非法就业、介绍或雇佣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分别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八十条规定:
1.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,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2.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,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,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;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,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3.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,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,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《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、第三款
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遣送出境:
(一)被处限期出境,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;
(二)有不准入境情形的;
(三)非法居留、非法就业的;
(四)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。